宁波象保合作区邻里中心宿舍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7-05-11点击次数:1421
宁波象保合作区邻里中心宿舍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代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波象保合作区邻里中心宿舍楼装修工程已由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甬保税项[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象保合作区
规 模:邻里中心宿舍楼S-1#楼总建筑面积10364m2,S-2#楼总建筑面积约11122m2,均为11层小高层建筑。
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21558285 元
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S-1#楼、S-2#楼的室内精装修、给排水以及电气工程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①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②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保税区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壹级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5月18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11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5月23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http://www.nftz.gov.cn/gov/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象保合作区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邮编: 315000 邮编: 315040
联系人: 杨岩淇 联系人: 孔佳钰、张颖
电话: 0574-89510075 电话:0574-87031582
传真: 0574-89510075 传真:0574-8793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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